本報青島3月4日訊(記者 李珍梅) 搶奪人才,青島再放大招!今后在青島首次就業,本科生也可以領住房補貼!日前,青島下發通知,首次將本科生納入住房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為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青島計劃在5月中旬啟動首次申報,補貼申領最長36個月。
日前,青島市出臺《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在青就業住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3月4日,青島市人社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對引才新政進行了解讀。
根據《通知》,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發放對象為: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均在發放范圍。
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此外,日前,青島還出臺了《青島市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審核發放實施細則(試行)》,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一次性給予發放安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