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2月22日訊 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方案的通知》。行動方案中特別提到:加大省內各主要新聞網站及其他新媒體資源整合力度,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推動山東省互聯網傳媒集團實現跨區域、跨媒體、跨行業發展,打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大型骨干網絡文化傳媒集團。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重點“互聯網+”文化傳媒企業上市。進一步扶持“山東手機報”“山東24小時”手機客戶端,構建全省移動互聯網主流媒體傳播平臺和產業運營主體。
方案提到:依托“山東24小時”等現有客戶端,打造移動互聯網智慧山東公共云平臺、山東智慧養老文化服務云平臺、移動互聯網綜合服務云平臺、公益廣告服務平臺、戶外廣告監測綜合服務平臺。把公共平臺建設納入重點項目扶持范圍,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方案還提及山東省互聯網傳媒集團與阿里巴巴的合作項目“淘寶特色中國山東館”建設:鼓勵文化企業運用電子商務完善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發展O2O(線上營銷、線下成交,線上交易、線下體驗)和C2B(個性化定制)等新型電商模式。支持文化企業加強與知名電商、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等合作,積極拓展經營范圍,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多領域的展示交易活動;鼓勵文化電子商務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建設網上商城,實施品牌化、規模化經營。加強與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的合作,加快建設“淘寶特色中國山東館”,推動特色文化產品集中上網交易。推動文化商貿企業、個體商戶利用第三方平臺設立網店,創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網上零售品牌。
全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
行動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6〕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2月6日
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方案
“互聯網+文化產業”,主要是指運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推動文化產業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模式變革,提升文化創新力和發展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文化產業發展新形態。為促進“互聯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現制定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互聯網+”的工作部署,順應“互聯網+”時代大融合、大變革趨勢,充分發揮我省互聯網的規模優勢和應用優勢,以“政策引領、創新驅動、協同推進、開放共享”為著力點,促進文化產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產業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速提升文化產業發展水平,為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發揮重要作用。
——堅持政策引領。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加強規劃引導,完善配套政策,創造良好營商環境。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充分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和創造力。
——堅持創新驅動。充分發揮互聯網對文化產業創新升級的平臺作用,以文化與互聯網融合創新為突破口,促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開發新工具、發展新模式、構筑新動能,推動文化產業生產方式和發展模式變革。
——堅持協同推進。積極運用互聯網最新技術和創新成果,將互聯網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性要素和重要平臺,改造提升傳統業態,催生培育新型業態,推動產業、網絡、技術、應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動。
——堅持開放共享。以開放的態度、共享的精神,最大限度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文化產業與科技、旅游、金融、制造、電子商務、國際貿易融合發展,拓展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和商業模式,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發展。
二、行動目標
到2018年,全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互聯網技術應用、創新成果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互聯網成為文化產業產品創新和業態創新的重要動力,有力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文化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一)產業載體聚集水平整體提升。實施載體培育“123”工程,培育100家融合度高、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互聯網+”文化企業,建設200個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比較優勢明顯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建成30個基礎性、先導性強的文化產業大數據、云服務平臺,形成特色鮮明、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互聯網+文化產業”載體集群。
(二)融合傳統業態水平顯著提升。互聯網全面提升和改造文化產業各領域,智能制造、眾創眾設、云服務等新型生產方式和產業形態加快發展,廣播影視、出版發行、文化演藝等領域基本實現數字化、網絡化,“兩化”融合發展水平指數達到88。
(三)衍生新型業態能力快速提升。新興媒體、數字出版、網絡視聽、文化電商等新業態、新產品、新服務快速成長,新型業態增幅高于整個文化產業增幅,成為文化產業增長的主要動力和重要支撐。
(四)文化創新研發能力明顯提升。文化原創能力和研發能力顯著增強,文化企業裝備水平和科技含量顯著提高,數字化研發工具普及率達到65%,文化生產、傳播、消費方式創新發展,以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文化創新體系初步形成。
三、重點行動
(一)重點項目帶動行動。圍繞文化創意(及其衍生品)、新興媒體、數字出版、網絡視聽、文化電商、文化貿易等重點業態,著力推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文化產業領域的融合創新,加大引導力度,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加快建設一批在重點發展領域突破創新、形成新的商業模式、具有產業拉動作用和示范效應的重點項目。建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庫,完善重點項目的征集、推介、培育、實施、跟蹤評估與動態管理機制。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把“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列入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范圍,優先給予支持,對經評估具有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可連續給予扶持。充分發揮山東省文化發展投資基金、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作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納入基金投資備選項目庫,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優先投資發展前景好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互聯網+文化產業”項目優先列入山東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每年不低于評選認定總數的30%。
(二)公共平臺建設行動。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共建共享,通過與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合作、整合現有平臺資源、鼓勵企業興建等方式,建設一批文化產業大數據平臺、公共服務云平臺、垂直細分領域專有云平臺,推動已有文化公共平臺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充分發揮公共平臺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建設涵蓋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廣告創意等領域的版權公共服務及交易平臺,強化數字化知識產權的使用、交易、保護。建設山東省文化產業信息服務云平臺,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建設新媒體集成播控平臺和多媒體綜合服務平臺,完善IPTV等新媒體平臺的運營與管理。建設優秀齊魯傳統文化服務云平臺,挖掘放大傳統文化產業價值。依托廣電網絡,建設綜合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全業務云媒體平臺和新媒體業務分發平臺。依托“山東24小時”等現有客戶端,打造移動互聯網智慧山東公共云平臺、山東智慧養老文化服務云平臺、移動互聯網綜合服務云平臺、公益廣告服務平臺、戶外廣告監測綜合服務平臺。把公共平臺建設納入重點項目扶持范圍,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三)優勢企業培育行動。優先扶持適應“互聯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趨勢、具有產業鏈整合和輻射帶動作用的骨干文化企業,支持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發展,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積極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具有創新潛質和發展潛力的中小文化企業,加快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促進產業合理分工和資源優化配置;鼓勵文化企業和知名互聯網企業開展技術、業務、資本等多種形式合作,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品牌和投資相結合的發展模式。編制山東省“互聯網+”文化企業名錄,把“互聯網+”文化企業列入“山東省文化企業30強”推薦認定的優先范圍。支持“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國有骨干文化企業實行混合所有制、特殊股權結構、股權激勵改革試點。鼓勵處于初創期、發展前景好的“互聯網+”文化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文化產業領域專項資金、金融創新引導資金對符合上市培育條件的“互聯網+”文化企業予以重點支持。
(四)人才培養集聚行動。堅持“引智”與“引資”并重,把培養和引進人才作為戰略工程,創新引人用人機制,通過多種形式引進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團隊,加強創新型、科技型、復合型人才培養,健全符合“互聯網+文化產業”特點的人才使用、流動、分配、激勵和保障體系,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建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庫,把“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列入“齊魯文化名家”“齊魯文化英才”“齊魯文化之星”工程支持重點。支持“互聯網+”文化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和版權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管理改革試點,完善以技術、專利、品牌等知識產權為資本參股的措施,對企業高管和專業技術骨干提供股權、期權政策激勵。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共建特色專業、共享研發平臺、合作培養“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依托省內重點高校、研究機構和骨干“互聯網+”文化企業,建立10個省級“互聯網+文化產業”人才實訓基地,納入省級文化產業領域專項資金重點扶持范圍。
(五)融資服務支持行動。創新投融資模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支持文化企業依法合規運用互聯網支付平臺、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試點平臺、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探索新興融資方式;大力培育融資擔保機構和知識產權專利評估機構,積極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合作,設立文化企業貸款融資擔保平臺,重點用于“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貸款保險、貼息扶持,重點支持“互聯網+”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引導基金與國有骨干文化企業、專業投資機構等,共同出資設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為全省“互聯網+”文化企業提供多層次、多形式的投資支持。依托重點文化產權交易場所,打造文化產業領域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試點平臺。
(六)創業創新孵化行動。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驅動作用,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充分利用互聯網,開展以文化需求為導向的文化創業創新。大力發展眾創空間、孵化器、開放式創新等,推動各類文化要素資源聚集、開放和共享。推進產學研用合作,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文化創新創業體系。組織實施好“金種子”計劃,在全省建設10個以上文化產業孵化器,優先吸納“互聯網+”文化企業、創業創意團隊入孵。啟動實施“互聯網+文化產業”眾創空間發展計劃,大力發展線上和線下相結合、虛擬和實體相結合的創業創新平臺。開辦“齊魯文化創意網”,建設網上創意征集推廣平臺,開展文化創意和廣告設計大賽等活動,加快文化創意與產業、技術、產品(服務)、市場、資本的對接。鼓勵有實力的信息技術企業、文化企業向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建立眾包、用戶參與設計、云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推動跨領域的技術成果轉移和協同創新。
(七)文化電商培育行動。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平臺,鼓勵各地利用互聯網開展文化產品(服務)信息發布、在線預訂和交易支付。鼓勵文化企業運用電子商務完善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發展O2O(線上營銷、線下成交,線上交易、線下體驗)和C2B(個性化定制)等新型電商模式。支持文化企業加強與知名電商、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等合作,積極拓展經營范圍,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多領域的展示交易活動;鼓勵文化電子商務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建設網上商城,實施品牌化、規模化經營。加強與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的合作,加快建設“淘寶山東特色館”,推動特色文化產品集中上網交易。推動文化商貿企業、個體商戶利用第三方平臺設立網店,創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網上零售品牌。在書畫藝術品、特色工藝品、數字出版印刷、廣告創意設計及推廣等產業集中度高、比較優勢明顯的領域,培育若干自有行業垂直電商平臺。組建山東文化產業電子商務聯盟,建立集線上展示、體驗、估價、銷售、認證等功能于一體的區域性交易平臺。
(八)文化貿易促進行動。創新“互聯網+產業集群”的營銷模式,支持文化出口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產業集群對接,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提升國際市場開拓能力。加快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信息平臺以及海外營銷渠道建設,鼓勵文化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完善境外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拓展境外營銷渠道。支持省內文化電商企業與境外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在境外設立研發設計中心、海外營銷渠道,完善物流倉儲、客戶服務體系,開展跨境業務。依托齊魯國際文貿網,建設全省文化貿易領域集政策發布、資源展示、信息整合、專業咨詢、國際交流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山東文化品牌網上展示交流中心,增強品牌產品(服務)國際影響力。
(九)媒體融合發展行動。加快推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技術,改造提升內容生產、發行、傳播方式,促進報網融合、臺網融合,加快發展新聞網站、移動客戶端、手機網站、手機報等新應用新業態,提高媒體“互聯網+”產業模式創新能力,實現各種媒介資源、生產要素的有效整合,培育現代傳媒產業體系。加大省內各主要新聞網站及其他新媒體資源整合力度,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推動山東省互聯網傳媒集團實現跨區域、跨媒體、跨行業發展,打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大型骨干網絡文化傳媒集團。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重點“互聯網+”文化傳媒企業上市。進一步扶持“山東手機報”“山東24小時”手機客戶端,構建全省移動互聯網主流媒體傳播平臺和產業運營主體。積極發展手機電視、互聯網電視、IPTV等視聽新媒體業務,搶占視聽新媒體領域制高點。推進山東新媒體產業園、新媒體廣告產業園建設,打造新媒體技術研發、創意孵化、視聽產業、影音體驗、會展演藝、廣告交易等新媒體產業集群。
(十)“三網融合”推進行動。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三網融合”的部署要求,加快廣播電視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雙向化改造,推動廣電、電信業務雙向進入,大力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手機電視、有線電視網寬帶服務等融合性業務,加快發展數字出版、互動新媒體、移動多媒體等新興文化產業,強化網絡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監管,促進信息網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支持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加快轉型升級步伐,發展成為具有全業務運營能力的新型媒體集團。加快地面數字電視覆蓋網協調發展和高清交互式電視網絡建設,推進移動互聯網和物聯網建設,加強農村地區網絡資源建設及“三網融合”相關業務的推廣應用。組織實施“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建設,大力開發貼近政府、民生和行業應用的各類網絡信息資源、文化內容產品。加快雙向進入業務許可審批,推動廣播電視網絡寬帶接入、增值電信等業務的快速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協調“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相關工作,并抓好督促落實。省委宣傳部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統計局、工商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政策銜接和信息溝通。成立跨領域的“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為省政府決策提供重要支撐。將“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作為文化產業目標考核、文化強省建設先進市縣評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把“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三網融合推廣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5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魯政發〔2014〕15號)等文件要求,對涉及投資、財稅、金融、土地、價格、人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按政策規定幅度的上限執行,確保用足用好。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重點項目優先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文化企業,經認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稅收政策。圍繞“互聯網+文化產業”發展需求,適時研究制定新的優惠政策,實施精準扶持。
(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創新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以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為基礎,完善“互聯網+文化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加大對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整合版權、知識產權、工商等部門監管力量,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合力,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效率。成立山東省“互聯網+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立“互聯網+”文化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加強信用支撐體系建設。指導文化企業提高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指導文化產品和服務企業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形成自有創新品牌。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監督和違法處罰力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侵權盜版行為,營造健康規范的互聯網文化生態。
(四)推動信息共享。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6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我省電子政務集約化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5〕7號),推進政府和公共信息資源互聯互通、開放共享。開發全省“互聯網+”文化企業備案登記服務系統,實現企業“一次備案、跨部門信息共享、全流程使用”。整合部門統計資料,探索建立“互聯網+文化產業”統計制度。完善“互聯網+文化產業”信息資源共享目錄,鼓勵公共信息資源的社會化開發利用,支持公眾和小微文化企業充分挖掘信息資源的商業價值,促進互聯網應用創新。
(五)營造濃厚氛圍。加強“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推動社會各界特別是政府相關部門、文化企事業單位突破傳統觀念和固有思維,樹立新的互聯網思維和發展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全省范圍內廣泛開展政策宣講,讓廣大文化企業及時全面了解各項政策。組織省內主要新聞媒體開展系列報道、專題報道和典型報道,宣傳“互聯網+文化產業”企業品牌、標桿案例、重點產品和服務,增強全社會對“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的認知度、參與度,形成全省上下齊抓共管、各方主動參與、積極配合的良好局面。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2月15日印發